經濟部就美國「對等關稅」召開說明會,獲業者踴躍參與

美國川普總統於本(114)年7月31日發布「調整對等關稅稅率」行政命令,將臺灣「對等關稅」稅率暫時調整為20%。由於談判的程序安排,臺美雙方還未完成總結會議,只要後續達成協議,可望再調降稅率。 川普總統上述行政命令於美東時間本(8)月7日生效,為利我商瞭解該行政命令內涵,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於8月5日晚間邀請美國律師舉行「美國對等關稅線上說明會」,計有3,000位業者出席。重點如下: ▪️臺灣的暫時性對等關稅為20%,但須在20%之外再加上該貨品原有的最惠國(MFN)稅率及任何反傾銷或反補貼稅,實際稅率可能超過20%。例如我輸美工具機產品原適用稅率 MFN 稅率是4.7%,再疊加20%對等關稅後,即為24.7%。這與4月5日實施的10%對等關稅稅率算法是一致的。 ▪️有關在途貨品,倘在美東時間8月7日凌晨零時1分前裝船,且在最後運輸途中,並於本年10月5日前報關進口,或從保稅倉儲提領報關之貨品,其適用稅率為原有10%「對等關稅」加上 MFN等稅率。 在上述8月5日說明會中,許多出口商詢問美國海關通關實務相關問題,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將於本月13日晚間7時加辦一場「美國通關實務說明會」,歡迎業者踴躍報名參加。貿易署發言人:胡啟娟副署長 聯絡電話:02-2397-7109、02-2397-7178 電子郵件信箱:cchu@trade.gov.tw 業務聯絡人:雙邊貿易二組組長管焙埼 聯絡電話:(02)2397-7401 電子郵件信箱:leticia@trade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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